近期,國家稅務總局常州市稅務局第二稽查局根據稅收大數據及相關線索,依法查處常州慧浩信息服務有限公司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案件。
經查,該涉稅中介機構利用個體工商戶稅收優惠,通過自己控制的三個個體工商戶為自己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并在無真實業務往來的情況下,進行違規籌劃,向服務對象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取得違法所得29.45萬元。國家稅務總局常州市稅務局第二稽查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等相關規定,對該涉稅中介機構沒收違法所得29.45萬元,并處7萬元罰款。稅務部門已將該涉稅中介機構涉嫌虛開發票有關線索移送公安機關進一步處理;向該涉稅中介機構涉案上下游企業及個體工商戶所屬主管稅務機關發出《稅收違法案件協查函》。同時,依據《涉稅專業服務監管辦法(試行)》第十五條規定,對該涉稅中介機構采取納入涉稅服務失信名錄等措施。
國家稅務總局常州市稅務局第二稽查局相關負責人表示,涉稅中介機構及其從業人員應自覺增強誠信服務意識、社會責任意識和守法意識,不僅要依法依規執業,更要守法合規經營,以專業優質的服務樹立行業良好形象。稅務部門將持續對涉稅中介機構開展規范管理工作,并嚴肅查處涉稅中介機構違法違規行為,促進涉稅中介行業健康發展。